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案件调查合作协议VIP免费

案件调查合作协议_第1页
1/7
案件调查合作协议_第2页
2/7
案件调查合作协议_第3页
3/7
1/7理赔调查合作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北京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保险事故疑难案件调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作内容(一)委托案件范围:甲方委托乙方调查的案件包括机动车辆保险、短期健康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财产保险事故疑难案件。具体调查内容包括:1、保险事故及损失真实性调查与取证。2、保险事故单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调查与取证。3、保险事故中相关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三者、驾驶员)基本情况、工作单位、工薪收入情况、户藉性质及家庭情况、财务状况、医疗费用、驾驶员驾驶资格情况及是否酒后驾驶等真实性调查与取证。4、保险事故中人伤伤残等级评定情况的有效性、合理性调查与取证。5、他伤/自伤、他杀/自杀的调查与取证。6、投保险、被保险人、受益人是否存在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调查。7、视不同案件的特殊性,可酌情增加或减少调查的项目及内容,委托事项以案件委托书的委托内容为准。8、其他:。(二)合作流程1、乙方接到甲方的委托后当天回复是否接受委托,乙方接受委托后,视工作需要,确定是否联系事故当事人。属于需联系范畴的,在当天联系,并告知案件已转入调查程序。2、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甲方委托的相关事务,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的联系人,签收相关文件,及时通报案件处理进展情况。3、乙方调查过程中因证据不足而无法拒赔的案件,在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乙方无法完成协商减损或者拒赔结案,甲方可自行处理相关案件,也可要求乙方完成后续协商工作,但乙方在代理甲方调解时,最终调解结果须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4、案件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甲方的原始资料或乙方调查取证的原始材料交回甲方,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调查获取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言、笔录、证明。2/7(2)被调查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书、书面证明或者相关证件的原件。(3)调查结案报告:无论是拒赔案件、减损案件、调查结论为正常的案件、调查无果案件,均应形成正式的调查结案报告。(4)拒赔案件:需提供被保险人签章放弃索赔的确认书或声明以及支持拒赔的客观证据材料。(5)减损案件:乙方协调甲方被保险人与甲方签署赔偿协议。(6)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票据。第二条合作期间壹年,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合同到期终止后,双方可续签本协议。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须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调查费用。(二)为使乙方高效开展工作,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与开展调查工作有关的便利条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上述方便仅是为了提高乙方的工作效能,并不表示乙方相关人员与甲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类似的劳务合同关系。(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调查案件的必要资料,与乙方做好必要的沟通,如乙方有需要,在合理范围内协调并配合乙方调查工作。(四)甲方有权随时了解委托调查案件进展情况,并有权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与乙方协商调整案件具体调查内容,并有权对不同类型案件的结案报告及结案后需提供的相关手续提出要求。(五)甲方在进行调查事项委托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工作项目、工作目标、工作时限等要求,并对委托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评估等必要管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调查手段、取证方式合法性、更换不合格调查员等,以保证乙方受托工作的时效和品质。(六)甲方应保守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乙方的商业的秘密,不对任何第三人披露涉及本合同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工作标准、工作文件等信息。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调查费用。(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调查的必要工作便利和案件相关材料,如在调查工作中需甲方协助配合的,甲方应指定相应人员积极配合,便于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三)乙方选派参与甲方委托工作的调查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合作过程中乙方调整、更换经办调查人员须以书面形式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能...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案件调查合作协议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