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业务卷宗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本所对业务卷宗的立卷、归档工作,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案和立卷程序:1
在利益冲突检索合格后,取得案件网络编号后,签署《委托代理协议》;2
业务部门秘书及时登记件编号,交由承办律师立卷;3
业务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卷宗目录、收案登记表、客户相关人员联系表、律师工作汇报、工作计时统计表、案卷证据、适用法规、结案报告、发票复印件、承办律师变更交接单及备考说明;4
正在办理之中的案件卷宗,必须在卷宗的侧面和正面,用电脑打印案件名称,其中包括:客户名称、案由、简述、承办律师、卷号、事务所logo
二、卷案卷内档案材料按如下顺序排列:(一)诉讼类案卷材料按下列隔页分类:(1)委托手续:具体指委托协议或授权委托书
(2)相关证据材料
包括当事人提供和律师个人收集的有关案件的证据材料
(3)往来传真及笔录
包括与本所客户及其他当事人之间往来传真、电话记录、谈话笔录、会谈纪要、集体讨论记录等
(4)本所出具法律文件
包括本所出具的送交法院的文件、本所出具给客户的法律文件、代理词、庭审笔录
(5)法院出具文书
包括受理案件通知书、出庭通知书、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等
(6)相关法律法规
(7)结案报告
(二)非诉讼类案卷材料按下列隔页分类:(1)委托手续:具体指授权委托书
(2)相关材料
包括当事人提供和律师个人收集的有关案件的证据材料
(3)本所出具法律文件
包括本所出具的送交法院的文件、本所出具给客户的法律文件
(4)往来传真
包括本所客户及其他当事人之间往来传真、第1页共3页电话记录、谈话笔录、会谈纪要
(5)相关法律法规
(6)结案报告
(三)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案卷材料按下列隔页分类:(1)委托手续:《常年法律顾问协议》的复印件
(2)相关材料:(3)往来传真:(4)本所出具法律文件:(5)相关法律法规:(6)办案小结
三、档案整理和归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