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济干渠渠道衬砌土方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内蒙古济禹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乙方:为加强工程内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就工程劳务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本合同用于永济干渠渠道衬砌土方工程
2、本工程位于内蒙古临河区境内,建设单位为河套灌溉管理总局
3、甲方以永济干渠渠道衬砌土方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作业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承包工程项目,并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4、施工承包工程量:以永济干渠渠道衬砌土方工程施工图的工程量为准,如工程量发生变化,以实际结算工程量为准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渠道断面成型,弃土整形,卵石护底放料
5、承包金额及工作内容:永济干渠渠道衬砌土方工程的工程承包费共计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贰佰肆拾玖元整2(245249元)
6、工期: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人力(包括技术人员)、物力,保证衬砌工序的衔接,竣工日期为2008年4月20日,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渠道衬砌工序的进行
7、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施工质量
8、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乙方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9、乙方要尽可能保护好施工现场的生态环境,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电缆线等设施的保护工作,因劳务作业人员责任发生的生态破坏、设施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0、乙方必须服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管理;配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