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本科培养方案一、指导思想遵循本专业的教育教案规律,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高素质专业人才,体现我校办学特色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在中等学校进行汉语言文学教案与研究的新型师资,同时,为硕士研究生教育提供优质生源
.基本规格()具有健康的身体、健全的人格、高尚的道德情操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系统掌握汉语言文学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现代教育教案技术,能胜任中等学校的教案工作及其它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
()具有自主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为更高层次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学制和修业年限.基本学制为年
.修业年限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最短为年,最长不得超过年
四、培养模式
基本培养模式为实现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目标,落实人才培养规格,本专业基本培养模式为“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教师专业教育”,即,第一、二学年进行通识教育,第二、三学年进行学科专业教育,第三、四学年进行教师专业教育
自主发展模式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和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提供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实行辅修、双学位、双专业选修制度,给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其个性化、多样化发展
2/8五、毕业要求.学分要求学生毕业应修满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学分,含必修课程学分,选修课程学分;专业教育课程学分,含专业基础课程学分,专业核心课程学分,专业拓展课程学分;教师教育课程学分,含必修课程学分,选修课程学分;实践课程学分
.毕业条件思想政治合格,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满学分,且所得学分的结构符合以上要求者,颁发毕业证书
六、获得学士学位条件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海南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