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泉州市企业集体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职工方名称)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和《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用工管理第一条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
企业和职工按照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和兼顾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原则,合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工作要求、工作性质确定新入职职工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2期不得超过6个月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日通知该职工,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条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奖惩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甲方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采取形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
第四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甲方裁减人员时,可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