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F-22-1-2013-2浙江省林权转包(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说明:本合同在单位或个人以转包或出租的方式把依法享有的林权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时使用
本合同所称的转包(出租),是指在第一手承包人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将全部或部分林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包(出租)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不改变原承包关系,由原承包方(出租方)继续履行承包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且需要向发包方备案的行为
)甲方(流出方):;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流入方):;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为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转包(出租)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浙江省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转包(出租)山林的状况(附四至图)序号林权证号坐落小地名面积林种树种蓄积量(株数)四至东南西北1234合计—合计转包(出租)面积(大写):亩
二、转包(出租)期限及用途转包(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包(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经营期的剩余期限)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林地交付乙方
转包(出租)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用途
三、转包(出租)价款和支付方式及时间林权转包(出租)价款采取以下第方式支付,如需具体收取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作补充约定
一次性付款方式
林权的转包(出租)价款在合同生效后天内支付,按每年每亩元,年数年,面积亩,共计为元
分期付款方式
共分为期,每期年,每期转包(出租)价款递增%
合同生效后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转包(出租)价款元,以后每隔年于当年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权转包(出租)价款
3、其它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获得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价款
2、有权要求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