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深圳市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住所: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初级农产品销售;种植技术、养殖技术的研发;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许可经营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贰个,名称与住所如下:名称或姓名:住所:主体资格证明:居民身份证名称或姓名:住所:主体资格证明:居民身份证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三)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四)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