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深圳市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憗拪深南中地合字()号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转让方:深圳市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杨安敏职务:主任地址:敁深圳市南山区海珠城裙楼二楼东侧电话: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地址:电话:嶺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四、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甲方将地块编号为,土地面积约为平方M(见宗地红线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转让给乙方,并移交给乙方使用
乙方对该地块的现状无任何异议
五、本块土地的使用年期为年,以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南山分局批复确定的起止日期为准
六、本块土地用途为:商业性办公用地
2/15七、土地利用要求:(一)主体建筑物的性质:商业性办公用地;嶺(二)土地面积平方M,另公用道路面积平方M,绿化面积平方M;(三)土地位置: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四)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五)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六)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M,其中:商业平方M,办公平方M;(七)建筑高度或层数:≤M;(八)建筑退红线及总体布局要求:东侧≥M,南侧≥M,西侧≥M,北侧≥M;参考已批准的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城市设计,建筑北侧应结合水体或绿化设计,建筑南侧应结合中心区中轴线步行街设计
(九)绿化比例:敁;(十)建筑场地平整标高(黄海高程):按总体规划要求;(十一)建筑间距:按规划标准与准则;(十二):其它:乙方应严格按国际甲级标准进行设计,将该项目建成一集商务办公、商业休闲广场于一体的大型高档商业办公区
所有建筑物的设计均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八、乙方同意负责敁敋平方M的绿地(见宗地图绿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