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办教育机构章程文本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第二条地址:第三条性质: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自愿举办的民办教育短期培训机构
第四条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信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本机构接受业务主管部门鞍山市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鞍山市物价局和鞍山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业务范围(办学类型):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七条本机构实施×××负责制,每届年,届满可连任
本机构由×××担任第一届×××校长,负责机构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对本机构行使下列事项决定权:1、教学计划,内部管理制度;2、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3、内部结构设置;4、聘任或解聘本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员工;5、设立、撤消、变更等方案;6、修改章程;7、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机构设立×××办公会,其职权是:检查本机构的情况,对校长在行使职权时进行监督
第四章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第十条本机构经费来源:1、自筹经费××万元做为办学启动资金
2、政府的资助或社会捐赠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本培训机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帐筹,保证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机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定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是否要求得到合理回报
第十三条换届或变更法人、机构名称之前,必须进行财务清算审计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十四条修改章程须经×××通过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第十五条本机构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注销的,由校长办公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审核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六条本机构终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