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主要工种岗位安全红线暂行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标准职工安全行为,严肃安全事前责任追究,明确安全严禁事项,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
依据公司《“三违”处罚实施方法》、《关于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特别约定》和《安全罚款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孔庄煤矿主要工种岗位安全红线〔安全红线即安全控制线〕
凡违反本规定中岗位安全红线的,一律记个人严重“三违”一次,罚款不低于300元〔超过500元的,由矿职能部门和相关矿领导共同研究决定〕,办“三违”学习班,同时安全账户、绩效工资和安全效益奖按相关规定考核
有关处罚标准低于本规定的,按本规定执行,解释权属矿
一、通用工种岗位安全红线1
严禁空顶空帮作业;2
严禁爬、蹬、跳运行中的车辆或输送机;3
严禁特殊工种作业无证上岗;4
严禁班中喝酒或酒后上岗;5
严禁固定岗位脱岗、窜岗;6
严禁现场无安全负责人作业;7
严禁无措施施工或不经过审批,擅自简化或改变操作程序;8
严禁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作业;9
严禁在中夜班安排有危险性的零碎工作;10
严禁安全设施不齐全、安全隐患不整改就冒险作业;11
严禁行车时行人;12
严禁在运行的钢丝绳涉及范围内有人;13
严禁不按规定发送信号或不按规定信号操作设备;14
严禁破坏、偷盗安全生产系统、设施、设备;15
严禁起吊作业时危险区域有人〔站位不当〕;16
严禁蹬高作业不系安全带;17
严禁井下两道风门同时打开;18
严禁发生人身事故或非伤亡事故不及时汇报;19
严禁对安监人员、违章行为举报人及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20
严禁人员进入通风不良区域〔有警戒标识的〕;21
严禁在架空线下肩扛铁锹、钻杆等金属工具行走
二、采掘专业通用工种岗位安全红线1
严禁干打眼;2
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3
严禁在残眼内钻眼或不按规程处理拒爆、残爆
〔二〕爆破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