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沁阳市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兴趣与特长”评分标准一、文学类(100分)(一)必背诗词(30分)依据课标,教师推荐积累诗词,学生要有自己的诗词积累本
一年级:会背童诗、古诗词合计不少于15首(以下推荐篇目数可以包含课本上的);二年级:会背童诗、古诗词合计不少于25首;三年级至六年级会背诗词依次为30、40、50、60首;三年级以上还得从《弟子规》(1080字,360句)、《三字经》(1722字,574句)中任选一本全部背诵,或从《笠翁对韵》(6468字)、《孝经》(2369字)、《诗经》、《大学》(共2212字)、《中庸》等经典中任选1000字左右的内容背会,鼓励能略知大意
检测时教师从学生自己的诗文积累中任意抽选,学生背诵
(二)现场写作(40分)现场命题,学生完成限时习作
形式有看图作文、半命题作文、现场观察作文、话题作文等等
(三)现场交流(30分)说一段话,可以谈谈自己的读书故事,也可以是围绕自己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谈感受,说说自己最喜欢的作家等
形式多样,不拘一格
时间2--6分钟
(四)评分基本要求书写字体:按课标要求能熟练使用铅笔或硬笔,工整、规范书写
普通话:口齿清晰,表达流畅,语音标准,无读错别字
艺术性:精神饱满,仪态自然,声情并茂,能打动听众
故事内容:健康、积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
展示形象:着装大方,台风端正
二、科学类(100分)(一)科学素养(30分)结合本年级科学教材及相关知识进行问答,知道与周围常见事物有关的科学知识
(二)作品展示(70分)熟悉制作过程且作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能够在生活中推广
(70分)熟悉制作过程且作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60分)
进行可模仿性作品展示,熟悉制作过程且有一定特色(50分)
④仅能够进行可模仿性作品展示(40分)
(三)加分项目(20分)参加市、省部级以上的比赛、活动获奖、入展(20分);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