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制度制度名称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制度编号受控状态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编修部门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包括节能节水、废物回收利用等
第3条术语解释1.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
2.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
第2章资源节约管理第4条技术更新管理1.禁止引进和生产政府主管部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
2.对在拆解和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禁止设计、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
3.技术和产品设计人员在进行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时,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4.技术和产品研发人员,应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的开发,逐步减少不可回收和限制材料的使用
5.建设新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第5条节水管理1.公司应采用先进或适用的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
2.制订并实施节水计划,加强节水管理,对生产用水进行全过程控制
3.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4.公司应加强用水量管理,配备和使用合格的用水计量器具,进行水耗记录和用水状况分析
5.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6.尽量进行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节约淡水资源
第6条节电管理1.淘汰高耗电设备,积极采用节电新技术和设备
在进行项目建设和设备改造更新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电设备和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