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GR-W043环境限用物质管理标准生效日期:2010-4-21版本:A00第1页,共5页1
0目的通过明确产品的材料、辅助材料等中所包含环境管理物质的禁止使用物质,计划废除物质以及削减物质,来达到传达此标准给格灵及所有供应商,以帮助其了解和明确有害物质在环境法规方面和市场方面之要求,与格灵合作伙伴分享信息,以符合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防止含有害物质之材料、元器件、零组件及产品流入格灵使用,提升产品环境品质,保护地球环境以及减经对生态系统影响的目的
0范围本公司产品自行设计、零组件采购、生产、出货及供应商提供给本公司之零件组件,及本公司委托外包厂商制造之产品、零组件皆含盖之;如果最终客户有特定的环境技术标准要求,应遵守最终客户要求
附件:产品出货附属的产品,引线等
零件:包含电子/机电零件、机械零件、电子机械零件、印刷线路板、包装材料、包装零件等
使用于产品的辅助材料:焊锡、黄胶、散热膏等
生产过程使用之物质:助焊剂、清洗剂、凡立水、稀释剂等
零件供应商用于运送和保护货物所用的包装材料
1依据中国、欧盟、美国等国际法律法规与客户订购合同要求,由格灵品管制定
2依据此标准之规定,本公司及格灵所有供应商及外包商须严格执行
1含有: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生产品的零组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2物质:是在自然状态下或通过任何制造过程获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包括为保持其稳定性而有必要的任何添加剂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杂质,但不包括任何不会影响物质稳定性或不会改变其成分的可分离的溶剂
此定义来源于欧盟REACH(1907/2006)法规
3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程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技术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