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甲供物资设备管理,保证甲供物资设备质量,节省工程投资,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07]199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及铁道部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招标采购计划的形成、招标具体实施要求、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以及物资设备质量监控、调配和供应商的管理等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包括铁道部管理的甲供物资设备和建设单位管理的甲供物资设备
第四条筹备组成立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指挥长组成,负责协调大宗物—2—资设备招标、采购和供应管理工作;下设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技装部),负责日常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供应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工程部的职责1
根据施工单位的申请,负责审核并提报甲供物资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和技术要求及需求计划、供货地点等;2
参与审核甲供物资设备采购方案;3
参与审核物资设备招标文件;4
参与审核甲供物资设备生产供应合同;5
参与检查物资设备的管理与使用;第六条物资部的职责1
负责编制甲供物资设备采购方案;2
根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方案,汇总部管甲供物资设备清单,编制上报采购计划;3
与部指定的物资代理公司签订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和供应的服务合同
编制建管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审核;5、负责上报物资设备招标评标报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