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管理专题会发言同志们下面,根据会议布置
就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确保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8〕68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贵党发〔2008〕70号)和《中共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监管涉农专项资金执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贵纪通〔20XX〕05号)等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要求
自觉贯彻执行中央支农惠农政策
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加强监督检查,进行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提高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及项目实施人员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二、严格公示,加强宣传
确保阳光运行让人民群众掌握支农惠农政策,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自觉参与到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实施活动中去,解涉农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积极参与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各涉农单位和相关乡镇要在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公布涉农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涉农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地点、实施人员、监管人员等情况列出清单,项目区向群众公开;项目实施结束后15日内,要向群众公布实施情况;项目实施时间逾越一年的要在项目实施中期,择期向群众公布实施情况
各乡镇要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三个公示”政策公示、申请情况公示、补助对象公示)公示要定点、定期,事前、事中、事后要全程公开,充分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在项目点真正公开到户
对涉及面广的低保、救灾救济资金,要制作公示表册,做到村务公开进村入户,充第1页共3页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