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成员巾帼志愿服党群便民服成员敬老院志愿服务中心(站)建设志愿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志愿服务中心(站)志愿服务中心(站)志愿者权利和义务一、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一)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有权拒绝提供超出其自身能力或者约定范围的志愿服务;(二)自愿加入或者退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三)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四)获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五)获得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必要的条件和安全保障;(六)请求志愿服务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七)申请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长记录;(八)对志愿服务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九)要求志愿服务组织出具志愿服务证明;(十)要求《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关系转接;(十一)法律法规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志愿服务中心(站)的管理制度;(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者志愿服务协议约定的义务;(三)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人格和隐私;(四)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五)保守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获悉的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六)妥善使用和管理志愿服务标识;(七)因故不能参加和完成预先约定的志愿服务活动时履行合理告知的义务;(八)维护志愿服务中心(站)设施和物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志愿者行为规范和服务守则志愿服务事业,是一个平凡而崇高的事业,是一个深受党和政府支持、深受群众拥护的事业
作为参与这项崇高事业的一名成员,请自觉执行以下规范和守则:一、志愿服务规范(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做合格公民
(二)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精神,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
(三)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四)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对象的报酬
(五)服从安排,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