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附件:×××税务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税移
号关于×××案件的移送书:一案,经我局调查核实,认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有关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局审查;是否决定立案侦查,请于收到本移送书3日内将审查结果告知我局
关于×××案件的调查报告2
……注:附件列明附送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相关证据材料复制件名称以及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表复制件等名称
税务机关(印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57号)第六十条设置
税务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税收违法案件时使用
本移送书抬头填写受移送案件的公安机关名称
“一案”横线处填写移送案件的名称
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应当附送以下资料:(1)《关于×××案件的调查报告》;(2)《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第1页共4页制件;(3)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材料复制件;(4)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表及凭据复制件
对有一定的涉嫌犯罪线索,但依税务机关法定职权无法查证并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用于证明税务处理、处罚等税收执法行为的证据材料原件不得移交
《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等税务机关内部研究相关材料不得移送
本移送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本移送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公安机关,一份装入卷宗
篇二:3、涉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