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2因素选择根据矿山土地破坏概念的理解,矿山土地破坏程度评价应是矿山开发活动引起的矿山土地质量变化程度的评价。所以在选择矿山土地破坏程度评价因素时就要选择矿山开发引起的与原始背景比较有显著变化的因素,且能显示土地质量的变化。从矿山土地破坏类型可以看出:不同破坏类型的土地质量变化指标大相径庭。如反映塌陷地的土地破坏程度的主要质量因素是塌陷深度、塌陷面积、塌陷边坡度、裂缝情况及积水情况,而压占地则要从堆积物占压面积、坡度、高度、物质组成及对土地的污染情况等来刻画土地破坏程度。因此,根据矿山土地破坏类型来选择矿山土地破坏程度评价的参评因素更具有科学性和准确性。矿山土地破坏程度评价参评因素的选择还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因素过多,某些相似因素可能是重合因素,增加评价的工作量和难度,因素太少又不能显示评价的准确,胜。正如参评因素选择的第二条原则所述,本论文把参评因素的选择限制在一定的矿山破坏土地类型的影响因素之内,这样评价得出的结论在不同类型矿山破坏四川省矿山土地复垦评价及生态重建对策研究土地之间具有不可比较性,只能在同种类型的矿山破坏土地中进行对比,评价结果似乎没有意义。恰恰相反,在判断评价结果的最终意义时,我们先来分析我们进行评价的目的和评价结果的用途。矿山土地破坏程度评价是为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生态复垦及复垦工程提供基础数据,决定矿山土地复垦的方向等,其最终目的并不是进行土地评价单元之间的破坏程度对比。前人的研究中常常在整个矿山内选择对全部类型土地都有影响的因素,各个评价单元的评价结果在相同的因素下评价得出,从而可以相互比较,而且简单地根据破坏程度的好坏来决定复垦的方向。评价单元破坏程度小,其复垦方向就是耕地种植,其次为经济林地复垦方向、草地复垦方向,接着是塘基复垦方向,最后是不可利用。但是,在整个矿山范围内选择的评价因素,不一定是某一具体类型破坏土地的主导因素,所以评价结果对于这种类型的破坏土地是不准确的。再者,我们在决定复垦方向、选择复垦对策、研究复垦工艺时都是在一定的矿山破坏土地类型的基础上再考虑破坏程度的,所以,在矿山土地破坏类型的基础上确定参评对于矿山复垦方向、对策、工艺更有意义,如我们常常提到挖损地复垦、塌陷地复垦、压占地复垦等。而且,相同破坏程度,不同类型的矿山破坏土地最终有截然不同的复垦对策和方法,相同矿山破坏土地类型下的破坏程度评价结果对矿山复垦工艺、对策才具有实际意义。所以本文在矿山土地破坏程度评价中按矿山破坏土地类型来选择参评因素,并结合前人经验和各学科的具体指标,各破坏类型土地的主要参评因素如下。(1)塌陷地人类为了从地下掘取矿产资源,运用各种手段、方式和工艺进行地下采矿,这就破坏了地下各种地质体的原始赋存状态及其相互关系,改变了矿区附近的地球物理场及地球化学背景,也改变了地下岩石自身的力学性质和各地质体之间的力学平衡状态。地下采空区上部的岩石在重力、应力作用下,便会发生冒落,使地面出现裂缝、塌陷,造成地表土地的破坏。对于塌陷地来讲,其主导因素是塌陷深度、塌陷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塌陷地稳定性等条件(表4一1)。表4一1四川省矿山塌陷地破坏程度评价影响因子评评价因素素评价因子子权重重评价等级级地地表变形形塌陷深度度0.1888<50Cmmm50~200Cmmm>200Cmmm塌塌塌陷面积积0.1777<100m222100一1000m222>1000m222塌塌塌陷边坡度度0.10666<2500025~35000>35000地地表裂缝缝裂缝宽度度0.0911110Clllll10~30emmm30Cm成都理工大学硕士论文裂裂裂缝间距距0.07666>50mmm30~50mmm<3ommm土土壤性状状土壤侵蚀度度0.0333<10%%%10~30%%%>30%%%土土土壤盐碱化化0.0333无无盐碱化化盐土土肥肥肥力下降降0.0333<15%%%15~40%%%>65%%%水水文条件件积水状况况0.13666无积水水季节性积水水长期积水水稳稳定性性稳定性性0.1555稳定定较稳定定不稳定定(2)挖损地露天采矿是将矿藏上的覆盖物(包括岩石、土壤)全部剥离后再采矿,故比地下开采对土地的破坏更严重。采矿时要挖矿坑,一方面造成局部土地的挖损,另一方面它更破坏了矿区更大面积的地质稳定性和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