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及时间要求1/21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及时间要求一、被指定为管理人至接管前的工作二、接管至调查审查前的工作三、调查审查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的工作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至破产宣告前的工作五、宣告破产至破产终结前的工作六、分配清偿至破产终结后的工作七、破产终结后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审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审酬”)《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注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审问”)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及时间要求2/21一,被指定为管理人至接管前的工作序号工作事项时间要求法律规定1了解案件情况,领取《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从指定破产管理人到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交的相关材大约间隔20天深圳中院要求,自收到《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本院查阅有关材料,通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确定接管时间
《企破》11条2组建工作团队3消极任职资格的审查和报告《企破》24条《审管》23-25条4制定破产管理人的工作计划深圳中院要求,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5制定管理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6刻制破产管理人印章(1)到公安机关刻制破产管理人印章《审管》29条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及时间要求3/21(管理人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负责人人名章等)(2)封样备案(3)启用破产管理人印章7开立破产管理人账户8确定破产管理人办公地点9配合法院(特指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履行相关程序(1)协助法院通知、公告破产申请受理(2)协助法院通知有关机关解除对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3)协助法院通知有关人民法院中止对债务人财产执行(4)协助法院通知有关人民法院中止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5)协助法院通知有关仲裁机构中止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