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与代建单位的区别1
1建设单位概念是指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
一般表现为: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编有独立的总体设计和基本建设计划,是基本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
其权利和义务是: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计划和基本建设财务计划;组织基本建设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履行进行基本建设工作的一切法律手续;负责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合同;对竣工工程及时验收、办理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
1・2建设单位职责⑴应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⑵在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各方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3)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各类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其规格、性能、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施工物资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
(5)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检查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并对规程规定应签认的工程资料签署意见
(6)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7)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8)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移交城建档案馆
1・3建设单位工作内容建设单位施工准备的工作内容包括:⑴征地拆迁;⑵组织规划设计;(3)完成“三通一平”和大型临时暂设工程;(4)组织设备、材料订货;(5)工程建设项目报建;(6)委托工程建设监理;(7)组织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