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1职业概况1
1职业名称老年人能力评估师1
2职业编码4-14-02-051
3职业定义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精神状态等健康状况测量与评估的人员
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6职业能力特征具备一定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理解能力、计算能力以及信息与数据处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评价判断能力
7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1
8培训参考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
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