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落实草原生态补偿奖励资金的报告20XX02采日玛乡关于申请落实草原生态补偿奖励资金的报告县畜牧兽医局:经过我乡认真核对,全乡有895户享受草原生态补偿奖励机制,总面积为1006000亩,其中禁牧为207000亩,草畜平衡为799000亩,人工种草面积为5000亩
补偿资金总计禁牧为4140000亩,草畜平衡补贴资金为1741820元,牧草良种补贴资金为50000元,生产资料补贴资金为447500元
其中:采日玛村为150户,草场面积为176687
7亩,禁牧为36252
42亩,草畜平衡为140435
28亩;乃尔玛贡玛村181户,草场面积为180452
95,禁牧为36501
5亩,草畜平衡为143951
45亩;乃尔玛尕玛村170户,草场面积为183763
6亩,禁牧为38690
35亩,草畜平衡为145073
25亩;秀昌村为191户,草场面积为225557
55亩,禁牧为46104
7亩,草畜平衡为179452
85亩;麦科村为203户,草场面积为239538
2亩,禁牧为49451
03亩,草畜平衡为190087
通过将上述核对结果在乡政府公示三天,广大牧民群众对公示内容无异议后,现将各村禁牧面积及草畜平衡面积、人工种草面积及资金情况向贵局报告并申请兑现补偿资金
各村分配情况如下:1、采日玛村禁牧面积为36252
42亩,补偿资金为每亩20元,总计725048
4元,草畜平衡面积140435
28亩,补偿资金为每亩2
18元,总计306148
91元,人工种草面积837亩,补偿资金为每亩10元,总计8370元,生产资料补贴每户500元,共150户总计75000元
2、乃尔玛贡玛村禁牧面积为36501
5亩,补偿资金为每亩20元,总计730030
0元,草畜平衡面积143951
45亩,补偿资金为每亩2
18元,总计313814
16元,人工种草面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