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所需材料直接申请设立教育培训机构需提交下列材料:1
《XX市XX县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正式设立审批表》(一式3份);2
主要内容包括
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原件1份);3
举办者的身份证明文件
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查原件,留复印件1份);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交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5
银行存款证明
培训中心和培训学校分别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不少于5万元和20万元的存款证明(原件1份);6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查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举办者签名盖章);7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用地、校舍建筑质量安全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登记备案证明(必须以本机构拟使用名称出具,可以持筹设批准书原件到相关部门办理,并须注明非学历教育培训用途
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8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明确场地用途及使用期限等(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需要捐赠方和受捐赠方签名或盖章);9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举办者盖章);10
首届教育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单数,至少5人)(原件1份,各成员签字,举办者盖章);11
具体负责人(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简历证明、聘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12
聘任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聘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13
财会人员毕业证、身份证、聘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第1页共2页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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