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的材料一、设置申请书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三)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及有关疾病患病率;(四)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和利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五)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占地和建筑面积、服务方式、服务时间、诊疗科目、科室设置、床位编制、组织结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备;(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通讯、供电、上下水道、卫生设施、消防设施设置方案,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投资预算及5年内的成本效益分析;(七)拟设医疗机构在服务半径中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及相互影响情况;(八)申请人的资信证明(银行和会计事务所出具)。三、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选址的依据;(二)选址所在地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布局的关系;(四)占地和建筑面积;(五)选址方位图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四、由两个以上法人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除提交设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并经公证的协议书。个人申请还需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原工作单位证明等;单位第1页共7页申请需提交设置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第二篇:申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材料医疗机构设置、登记申请人应提交资料目录一、申办医疗机构设置许可需提交材料(一)设置申请书(二)申请人资质条件:医疗机构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1、身份证或户口薄2、工作简历3、医师执业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4、相关单位证明材料(①个体:a、社会人员: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材料,b、下岗人员:下岗证,c、退休人员:原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签署意见,d、辞职人员:卫生部门及人事部门批准材料;②社会团体:a、社会团体证明材料,b、社会团体设置医疗机构的文件及任命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文件)(三)设置协议书(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四)可行性研究报告(五)选址报告(六)资信证明(七)建筑设计平面图(八)医疗机构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或经营场所证明(见格式文本)(九)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所需资料(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三)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四)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第2页共7页(五)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六)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七)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八)消毒、供应室的卫生监督检测、验收合格报告(九)放射科(x光室)的卫生监督检测、验收合格报告、放射诊疗许可证(十)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或医疗机构名称核准通知函(十一)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注。根据卫生部第38号令《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有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篇: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提交材料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提交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手术室、消毒供应室平面图单列);4、《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意见;5、《医疗机构分类性质申请书》;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