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XX省委党校法理学汇总一、法的概念1、法的基本特征(简答)(1)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2)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3)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2、法的要素(1)法律规则(2)法律概念(3)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分类(简答题):第一、按照行为模式的不同,分为授权性、命令性、禁止性。第二、调控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第三、强行性与任意性规则。第四、确定性规则、委托性规则、准用性规则。3、法的本质(1)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2)法的最终决定因素---物质生活条件(3)经济以外因素对法的影响★4、当代中国法的本质(论述)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首先应了解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所以,我国的宪法、法律、法规等等,首先反映了党的主张,但党的主张与广大人民的意志是统一的,不可分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在阶级本质上都可以说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这种共同意志首先是指工人阶级的意志,我国目前大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产业工人最集中的地方。我国的社会主义法也代表了广大农民和知识分子的意志。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第1页共10页政国家的基础。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支基本力量。我国现阶段的法也包括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意志。二、西方三大法学流派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社会法学派三、法与人权1、权力的概念(简答)在现代汉语词汇和法律规定中,权利和权力,特别是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实有严格区分的。2、现代法定权利的基本原则(简答)(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3)有关权利的实现要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想适应,不能超越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4)特别是公民的政治权利的实现需要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没有统一和固定的模式。(5)权利的实现必须制度化、法律化。3、法对人权的保护。(重点)(1)人权的宪政保障。(2)人权的立法保护。(实质上和程序上的保护)(3)人权的行政保护。(4)人权的司法救济。四、法的作用法的作用又称法的功能,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之分。1、法的规范作用的体现(简答)根据行为的不同主体,法的规范作用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作用。(1)指引作用:一种是个别指引,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就具体的人和情况的指引;另外一个规范性指引,即通过一般的规则就同类的人或情况的指引。(2)评价作用: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评价作用。(3)教育作用:通过法的实施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4)预测作用:依靠作为社会规范的法律,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之间将如何行为。(5)强制作用:制裁、惩罚违法犯罪行为。第五章第2页共10页法的历史发展1、法的产生的共同规律(简答题)首先,对人们行为的个别调整逐步发展成为规范性调整,即不是对特定人、特定事的调整,而是对一般人、一般事的调整。其次,法的产生经历了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成为成文法的过程。再次,从法律、道德和宗教规范混为一体,逐渐分化为各个相对独立的、不同的社会规范。2、阶级社会的法与原始社会习惯的主要区别首先,阶级对立社会的法代表统治阶级意志,原始社会的习惯代表该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其次,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原始社会习惯一般是自发形成的。它虽然有强制力,但在性质和形式上与法律的强制性不同。3、法的现代化(名词解释)是指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商社会的转变过程及其相关问题。法的现代化并不是“西方化”,但与“法的国际化”是相容的,而且是相互促进的。4、法系的概念(名词解释)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总称,也即根据这种共性或历史传统来划分法的类别,凡属于具有某种共性或传统的法律就构成一个法系。资本主义两大法系是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第六章法的制定(重点内容)1、法的制定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