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公共财政职能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摘要]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各项制度正处于一个初级阶段,存在诸多弊端。社会保障制度也还不完善,许多问题都有待解决。公共财政和社会保障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现阶段,社会保障已越来越成为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之一。本文从分析这两者之间关系入手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积极的财政对策:加大对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率、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管理等。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举措,切实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要不断深化财政制度,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关键词]公共财政;社会保障;财政对策;社会保障资金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对社会保障体系作出如此系统、深刻的表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精髓。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促进我国城乡社保体系建设,既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需要,也是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一、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与的含义公共财政就是国家或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具体来说,公共财政是政府依据政治权力在全社会进行的以市场失灵为范围,以执行国家的社会管理者职能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为目的的一种政府分配行为。公共财政分配的基本特征是公共性和非市场盈利性,其收支活动主要通过公共预算来体现,而它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保证公共支出、促进社会公平、调节宏观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社会保障的定义,在国际上一般是这样界定的:“社会保障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社会为防止由于疾病、生育、工伤、失第1页共6页业、伤残、年老和死亡带来的收入丧失或收入大幅度减少所造成的经济和社会贫困,通过一系列措施为其成员提供的保护;提供医疗:为有子女的家庭提供补贴”。在我国社会保障界定为。“社会保障是社会(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社会消费基金,对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以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社会安定的一系列有组织的制度、措施和事业的总称”。二、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之间联系(一).公共财政和社会保障的共性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共同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社会保障和公共财政的主体都是国家;分配对象都主要是剩余产品;分配特征都包括强制性和无偿性;两者的作用目标都是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因此,社会保障的本质是一种财政分配关系。相应地,公共财政理论也要求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有效的稳定机制而存在,财政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是政府转变职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二).公共财政和社会保障的区别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就主体而言,政府是财政分配的唯一主体,而社会保障中的分配主体除政府之外还包括其他类型的社会性团体;第二,社会保障的集中分配程度要低于财政分配,社会保障的分配是财政分配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三,财政资金的分配完全遵循无偿性的原则,而社会保障(这里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的分配则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三).公共财政和社会保障相互依存,不可分割1、公共财政是社会保障基金资金的主要来源。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由公共财政负担。据统计,目前欧盟国家社会保障资金支出一般都占公共财政支出的30%,占gdp的比重均已超过了10%。我国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和投资收益等,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是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从1998年到2006年,全国财政社第2页共6页会保障总支出,年均增长28.3%,明显高于同期预算内财政支出增长速度,占财政支出比重从5.52%提高到11.05%。2、社会保障是公共财政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政府方面,早在2000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就提出,要加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