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乡镇内部审计的思考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速推进,乡镇公共管理事务也快速扩张,为防止腐败的滋生,乡镇政府有责任监督与管理其所属各部门、村组织及各经济组织的行为。但是,根据《审计法》关于“国务院XX县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的规定,乡镇还没有设立审计机构的法定要求。目前实践中的做法是将乡镇内部审计定位为政府审计的延伸,尚进不了政府审计的序列。进一步提高乡镇内部审计质量,发挥乡镇内部审计应有的作用,是乡镇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的必由之路。一、乡镇内部审计的现状(一)缺乏独立性由于乡镇没有常设的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不具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内审机构的临时性。目前,从乡镇的情况来看,并没有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主要是在接到上级部门指令下设立临时内审小组,其人员主要由乡镇的纪检、财务、农经站人员等兼任,组成一个6~8人的小组,机构和人员都具有临时性,审计任务一结束就各回原位,甚至审计任务还没结束,就被乡镇的中心工作“召回”,真正“专心”审计的最多1-2人。而且这些人员既是乡镇日常账务的处理人员,又是审计人员,自己审计自己的账目,其监督效果不言而喻。二是内审“形式化”。在实际工作中,内审工作成了有别于中心工作的一项“额外工作”,审计时往往“走过场”,不刨根问底,满足于履行程序、出具审计意见书,很难真正做到深入监督,审计质量可想而知。三是内部审计缺乏威慑力。由于目前内审机构不是法定机构,对审计出来的事实无权处罚,不能形成强有力的威慑作用。(二)缺乏专业性乡镇内审人员专业性不强。一方面,乡镇的内部审计人员是从日常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中挑选的业务骨干,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毕竟审计工作和财会工作是两个不同的工种,专业知识有互通也有差异,从事审计工作需要具备系统的审计专业知识。所以乡镇内部审计大多还停留在查错纠弊阶段,往往审计内容、方法单一,较少运用分析性复核第1页共4页等方法,也未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另一方面,非专职的审计人员,队伍不稳定,人心也不定,既制约了其工作经验的积累,也不便于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难以提高。缺乏一支过硬的内部审计队伍,是制约乡镇内部审计职能发挥和质量提高的主要因素之一。(三)缺乏系统性一方面,乡镇领导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尽相同。有些乡镇领导认为内审必不可少;有些乡镇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和“村级财务中心”,再进行内审是多此一举,乡镇工作已经很繁重,因此并不赞同把内审列入乡镇的中心工作。由于内审人员可以随意被分管领导“召回”,因此也基本没有内审专门经费,严重影响了乡镇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内审人员自身责任意识“不到位”。内审人员对内审工作的责任心和热情有别于日常的中心工作,这是因为工作业绩的优良大多取决于中心工作完成的好坏,内审工作完成质量无关紧要。因而,责任意识的缺乏,使得很多本该在内审中发现的问题被疏忽错过。二、深化乡镇内部审计的建议(一)健全内审工作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内审的制度化、规范化。要遵照《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乡镇内部审计的性质一个权威性定论,并结合乡镇审计实际,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内部审计规范或指南,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措施和办法,完善审计复核、审计质量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要建立独立的审计机构。建议上级政府把乡镇内部审计作为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在乡镇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专职审计人员,直接对审计领导小组负责,根本上解决内审人员“兼职”的弊端,保证内审机构独立行使职权,提高乡镇内部审计地位。(二)提高内审人员素质随着乡镇经济业务日趋复杂,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从整体上提高审计队伍的战斗力,全面提高乡镇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必由之路。首先要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执法必先守法,守法必先懂法,内部审计人员要定期学习《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财经法规,确保在审第2页共4页计中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增强内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