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按照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关于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长效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计划工作制度
年初,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时,要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单位和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与粮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同时要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制度,健全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建立并落实廉政风险定期自查制度
各科室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照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并将落实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要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一并报市纪委派驻一组
三、建立职责调整廉政风险机制跟进制度
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化后,在正式任命后1个月内,适时启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岗位调整人员要重新对照岗位职责,查找、确立新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重新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责任人,填写《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附件一)和《驻在部门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申报表》(附件二),报市纪委派驻一组审核、备案
科级干部《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四、建立临时性工作任务防控机制跟进制度
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接受上级或市粮食局临时交办的重要任务或重大项目时,根据工作任务内容,及时启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明确监管责任人,并填写《临时重大任务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附件三)报送市纪委派驻一组
五、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制度
岗位廉政风险预警,是针对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出现问题或苗头,及时发出不同级别的警报,督促有关科室(单位)或个人本着有则改之、无则第1页共3页加勉的态度改进问题,警示自律,有效控制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