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公司绩效评价及奖励制度总则为了客观地评价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简称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激励项目公司经理人的业绩提升,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员工价值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资或控股项目公司(包括运营、新建、扩建、委托运营、委托建设项目)经理人的绩效评价及激励
参股项目公司经理人的绩效评价及激励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指的经理人是指由项目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技术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由于各种原因,不同项目公司经理人产生的方式可能不同,经理人职数也可能不同
因此,各经理人的奖金分配比例应由项目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因素进行确定
原则上,项目公司经理人奖金应占项目公司实得奖金额的,其中总经理应得经理人奖金的
项目公司经理人做出突出贡献的,可酌情单独特别奖励
经理人以外的项目公司员工奖金可以根据项目公司员工考核奖励制度发放,该制度由项目公司总经理制定、实施并报董事会备案
经理人因自身原因离职,对于运营项目,自然丧失当年获奖资格;对于建设项目,自然丧失领取全部未发奖金资格
经理人因服从公司内部调动离职,所离职项目公司董事会根据经理人在该项目公司供职时间酌情考虑奖励比例
项目公司及其经理人违反《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参控股公司经理人手册》第条至条规定禁止的行为或发生严重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的,2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有关责任人自然丧失当年获奖资格
项目公司及其经理人违反《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参控股公司经理人手册》规定的其它禁止行为或发生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或违反董事会决议的,每发生一次,扣减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有关责任人当年奖金的二分之一
运营项目对于运营项目,项目公司经理人和其它员工(以下统称获奖者)获奖的原则为:以净资产收益率为基础,结合其它因素进行奖励
净资产收益率达到%可享受基本奖金,奖金数额由董事会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