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广电总局信访工作总结一、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广播电视政策法规,及时妥善处理广播电视管理工作职能的来信来访事宜;(二)承办上级领导和领导机关批办、交办的来信来访事宜;(三)向有关部门XX县区广电局转办、交办来信来访事宜;(四)直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与广播电视工作相关的重要信访事宜;(五)定期和不定期分析研究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局领导和下属单位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六)督促、检查、指导下级广电部门的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
二、信访工作遵循原则(一)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各尽其职地做好信访工作;(二)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必须讲究质量,做到不积压,不拖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三、信访工作的分工(一)局纪检组长分管信访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信访工作,由主任担任兼职信访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主要负责办理综合性的来信来访和局领导批阅的来信来访事宜,转办信访件,接待来访,检查、督促、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本局信访工作情况汇总与总结工作
(二)各业务科室负责办理业务工作范围的来信来访事宜,承办落实局领导批办和转办的信访件,接待由局办公室介绍或直接到科室来访的人员;(三)局办公室负责拆阅写给本局的信访件和接待来访人员
属于本局工作范围的信访件,及时转有关业务部门办理,属于下属单位或县广电部门受理的信访件,及时转给下属单位第1页共3页或县广电局处理,并通知本人;根据来访人员的要求以及来访内容的情况确定由相关部门接待的,由局办公室介绍到相关部门,各部门要安排接待;来访人员要求见局领导的,由局办公室视情况联系安排
四、信访工作办理程序(一)处理来信1
对自治区党委、人大、人民政府、政协、国家广电总局和自治区广电局交办的重要信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