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信息工作实施意见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提升信息工作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信息工作实效,更好地为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服务,为提升粮食行业形象和粮食经济发展服务,根据市委办和市政府办对信息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增强做好信息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不仅是当前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更好履行职能的需要,更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需要。做好信息工作,有利于领导及时掌握情况;有利于上级对紧急重要情况的处置进行指导;有利于交流工作,推广借鉴有价值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信息工作摆到议事日程,列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的落实。作为信息主办部门的各级办公室,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围绕工作的需要,确定信息工作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主动上报信息,保证信息数量,提高信息质量。信息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粮食部门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精准、及时、可用”的原则,完善信息工作网络,创新信息工作思路,加强对信息的组织、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市粮食经济发展的新动态、新举措、新经验和新问题,增强信息对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的服务作用和服务实效,推动我局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二、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是信息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一)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1、本单位、本部门贯彻上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重要情况、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2、对上级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收集上报,第1页共4页保证信息的时效性;3、凡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工作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它重要紧急情况,要随时报送,并要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原因后果以及要吸取的教训;4、及时反映粮食收购、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和安全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5、跟踪粮食经济运行情况,反映运行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6、关注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秩序规范情况,反映市场监管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7、围绕职能转变,跟踪反映相关改革工作进展情况;8、关注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捕捉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情况;9、围绕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收集基层干部群众的反映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10、反映其他与工作紧密相关的重要情况。(二)信息的质量要符合以下要求1、要全面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展现事态发展的全过程。2、涉及的情况、数据要有时效性和可比性。3、反映的事件要真实可靠,有根有据,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和单位力求准确。4、行文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用词规范,要素齐全,逻辑严密,条理清楚。5、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应当有新意。6、重要信息须经领导审签后,方可上报。三、建立信息考评奖励机制考核原则着重体现质量原则、时效原则、公正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工作的检查、评比、奖励制度。局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单位报送信息和被采用情况进行汇总计分考核,累计积分以及排名情况,通过市粮食局《粮食情况》公布一次。(一)报送指标。县粮食局为一级信息责任单位,每月不第2页共4页少于4篇。局属一库、三库、军供、郊粮为二级信息责任单位,每月不少于2篇。收储、淮吴、梅桥、物业和局机关各科室为三级信息责任单位,每月不少于1篇。(二)计分办法。各单位、各科室每报1条信息计1分。被各级简报、报刊、广播、电视、政务网站等采用的信息、文章计分如下:被局《粮食情况》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分;被市级(含省粮食局,下同)网站、简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3分;被市级报刊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分(100字以下的简讯计4分);被省级采用计20分;被国家级采用计30分。其中:(局简报和网站除外)头版加3分;头版头条加5分;文字在800字以上的加10分。信息被转载可累计计分。不报、迟报、漏报、误报重大情况及紧急信息,受到批评的每条(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