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监督执法的思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治粮的法定职责
各级粮食部门要围绕“教育、管理、处罚、服务”四大主干,科学开展工作,高效履行职能,全力建设和谐粮食流通秩序
一、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切实增强依法治粮的责任意识
《条例》的颁布实施,要义是促进粮食市场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切实维护“三者”利益
一是思想认识要真提高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正常生活的高度出发,切实把职能由过去内部管理转换到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领域上来,坚决克服畏难情绪,自觉践行立法宗旨,履行应尽职责,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和群众需要
二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通过多宣传、常汇报、勤请示,介绍案例等,继续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在社会舆论、工作条件、部门协调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创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三是让粮食经营者真理解
采取走街、登门、上网等方式,亲密接触广大粮商,真心交流,诚听建议,形成互信,达成共识
四是粮食执法要有作为
广大执法人员在其位要谋其职,依法真抓敢管,真有作为
二、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切实营造广泛支持的社会环境
在粮食流通管理法治化还处于初级阶段的情况下,强化粮食法规、政策宣传,是提高全社会对依法治粮认知度的必要措施
一要搞好集中宣传
抓住《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活动,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拉横幅、布展板、发传单等,不断扩大宣传的广泛性
二要搞好动态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短信等,及时报道粮食行政执法及案例情况,积极提高宣传的针对性
三要搞好长期宣传
在粮油批发市场、城镇繁华闹区、政府办公地点等,刷墙体标语、设永久公示栏和永久宣传牌等,努力巩固宣传的长效性
四要搞好现场宣传
结合监督检查活动,办理许可证等,直接对粮食经营大户宣传,充分体现宣传的实效性
三、进一步筑牢粮食行政“平台”,切实提升执法监督能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