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行政执法的调查与思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发实施后,XX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履职,大胆探索,知难而进,依法行政,有力促进了粮食流通产业健康发展
但从调研的情况看,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也存在一些“凹陷区”,需要进一步“填充”、创新、完善
一、粮食流通监督执法取得的成效几年来,我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条例》,增机构,抓队伍,广宣传,建制度,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取得一定实效
一是执法体系基本健全
通过积极争取,市局及XX县区、埇桥区、XX县区已经编办批准专设了监督检查科、股,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埇桥区、XX县区还成立了执法大队,为有效开展粮食监管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是普法宣传效果显现
各地采取贴标语、发资料、开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组织参加法规知识竞赛等方式,多媒体、宽渠道宣传政策法规,增强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三是规章制度渐趋完善
根据国家和省局出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我市制定了《领导行政问责暂行规定》、《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十坚持、十不准”规定》等,确保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效能提高
四是队伍素质得到增强
各地一方面采取以会代训、组织考试等方式,强化执法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一方面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培训班,系统学习《条例》和执法知识
全市已有96人获得了执法资格,较好地适应了依法行政的需要
五是法制监督及时跟进
各地对粮食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开展了规章制度专项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使广大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了程序意识和责任观念
六是专项检查扎实开展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收购资格审批、托市政策执行、储备管理、粮食统计制度执行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
三年来,共责令纠正违纪违规行为213例,有1个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受到行政处分
二、粮食流通监督执法存在的软肋在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实践中,由于主、客观原因及政第1页共6页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