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资源共享经验交流审计线索是强化审计证据全面性、真实性的基础,是提高审计质量、实现预期审计目标、达到最佳审计结果的保证,也是审前调查的主要目的之一
目前,各地审计机关审计线索提供工作还不十分令人满意,其主要表现:一是各审计机关内部的审计线索提供还仅局限于个人之间,属于自发性的活动,虽个别取得了意想不到的结果,但还没有形成规模,也没有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制度约束和奖励机制
二是各级审计机关之间的审计线索提供几乎处于空白,协查工作处于停滞徘徊阶段,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涉及跨地区审计机关审计权限内的事项,少数经济条件好的审计机关一般采取亲自前往审计调查的方式,而大多数审计机关都因经济、时间、任务量等方面的因素,而放弃核实
由于协调机制尚未完善,审计线索还不能互通有无,使各级审计机关在办理跨地区案件时,陷入被动
一是严重影响了审计机关的威信,使有些跨地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防治,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二是损害了审计结果的严密性,使有些违纪违规问题因证据不足,不能在审计报告中体现,不能全面揭示被审计单位的全貌
三是不能有效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因违纪违规问题不能得到应有的处理处罚,助长了有些单位利用跨地区作弊手法达到营私舞弊的风气
四是影响审计系统的整体形象,使局外人看来,各级审计机关还处于孤军作战局面
针对提供审计线索存在的问题,建议各级审计机关制定严密的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审计线索提供行为
一是审计署要在原有审计协查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有关审计线索提供的管理规范,强化约束机制,并定期在内部进行执行结果调度或通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二是要形成审计署特派办与各地审计机关的审计线索提供联动机制,特派办发现的涉及的各级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审计线索,如果因时间或人力限制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委托相应的审计机关继续审计,并要求提交审计结果
各级审计机关发第1页共2页现的涉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