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午检制度晨午检制度为增强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
一、责任落实到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由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二、检查时间安排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三、异常情况上报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超过37
3度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额温超过37
3度),学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四、及时追踪随访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五、疫情报告制度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
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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