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部署要求,现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切实提高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写入党章,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二)强化责任担当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和任务,是审计监督推动政策落实、维护人民根本利第1页共7页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