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摘要在互联网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自媒体这类新兴媒体形式的出现,改变着传统的社会舆论格局,凭借其平民化,形式多样,门槛低等特点,成为当今时代中信息创造和传播的主力军
由于自媒体同时赋予了信息传播匿名性、交互性、广泛性等特点,使得利用网络的虚假信息犯罪不断滋生,给人们的生产生活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在党和政府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人们对刑法应当在规范网络虚假信息犯罪中充当何种角色充满了好奇:何种行为属于刑法归置的范围,如何与公民言论自由的保障相平衡
因此本选题研究的首要目的是站在刑法的视角,明确刑法在规范网络虚假信息犯罪的原则与界限,其次是分析讨论当前司法适用中存在的争议热点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为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
研究内容大致可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选题背景:描述了虚假信息的定义、自媒体的概念和特征,以及刑法规范网络虚假信息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总结归纳了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网络虚假信息犯罪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
第三部分提出了适用刑法来处罚网络虚假信息犯罪的三条原则:实质危害性、危害严重性和主观故意性
第四2部分结合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争议和当下的热点,分析了司法解释中关于500转的量刑争议,免予刑法处罚的事由,对特殊对象的处理以及是否应当对公私法益进行区分等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关键词:虚假信息;网络;刑法规范31AbstractIntherapiddevelopmentofInternetinformationtechnologynowadays,newmediaformslike“wemedia”havechangedthetraditionalpatternandbecomethemainforceinthecreationandspreadofinformation,withitscharacteristicssuchas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