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一: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研究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暂行)2020年5月15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单位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协同创新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我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校的设备管理工作,我院(中心)设专职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管理员,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仪器设备,所有权归大学,包括来自各种渠道、使用各种经费购置,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依法确认为学校所有的仪器设备。第四条凡单价单价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和单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专门登记建账管理,明确使用人,做到账物一致。第五条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1、申请:各部门根据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方针,有计划、科学严谨地制定所需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有部门负责人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并邮件抄送设备管理人员。2、购置:已经审批的设备购置申请由设备管理人员从市场选型、询价、比较,提交拟购置计划,报送院领导(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执行。3、如果购置设备总额超过5万元,需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按照学校设备管理处相关规定,走学校招标采购流程。第六条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1.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尽快组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认真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2.各部门要充分保障仪器设备运行,盘活资产,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3.保持教学科研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证仪器设备干净清洁,确保仪器设备应有的性能和精度。4.充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防护措施。5.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修、调换、外借。设备的升级、改造、改装、测试等要经设备管理人员批准。6.为充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闲置浪费,我院(中心)实行仪器设备专管共用制度,对于闲置积压设备,及时做出调剂并进行账目调整。7.如果仪器使用人变更,及时与设备管理人员登记,不得私自调换、外借仪器设备。第七条贵重设备,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设备。贵重设备在申购、使用、管理上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置按《仪器设备处置实施办法》执行。第九条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执行。第十条教职工调出、离退休、辞职前,需到设备管理人员处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院(中心)领导负责解释,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篇二: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是检验工作的重要物质保证。化验室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和检测仪器设备,并使仪器设备处于受控、良好、有效的状态,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合法。本制度适用于茂源化工化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仪器设备管理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完好)、“三防”(即防尘、防潮、防震)、“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2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四定”(即定人保管、定人养护、定室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安全可靠。2、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为所管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该机附带的各种资料(说明书、合格证、电路图、装配图、附件清单、装箱单证等)及设备技术卡片(验收报告、维修、校验记录等)。3、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标定,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经常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可用状态。4、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或其它事故时,应迅速查明原因。5、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物、卡,做到帐、物、卡完全相符。6、未经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