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督察实施的做法检察机关实施检务督察,是检察机关自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也是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一种监督方式
一、实施检务督察的意义检务督察施行,对本院队伍建设的加强、案件质量的提高,执法行为的规范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
据调查了解,在一些基层检察院,往往因为客观因素的制约,在个别干警中存在着不求上进的心理和精神不振、纪律涣散、检令不畅、工作飘浮等问题,工作挂在嘴上,印在本上,提要求多,抓落实少,严重影响了单位的全面建设和发展
究其原因,主要是原有的管理体制中缺乏有效的督察机制,致使大量的工作和措施不落实,无法调动干警的积极性
而通过个别检察院在检务督察中实施有效措施以后,这些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检察干警个人的全面素质有了很好的提升,单位的全面建设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二是提高案件质量的需要
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有些案件质量有时会大打折扣,有时会出现该立案而不立案、该捕不捕、该诉不诉的情况
自从实行检务督察以后,加强内部办案质量监督和案件跟踪回访后,情况就不一样,对案件和部门的监督来得直接具体,监督的力度和深度就会进一步加大,从而使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的需要
应当承认,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干警的执法行为就是一种极大的权力,如果出现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现象,其后果性质更甚于一般权力的滥用
在防止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同时,也要防止执法不作为,法律监督权是通过检察机关的监督执法活动而实现的,也有通过群众申诉、控告而发起的,如果执法行为不规范,消极不作为,其后果与滥用无异
因此,必须监督法律监督权的行使,实行检务督察,规范执法行为
二、实施检务督察应把握的原则实施检务督察是全面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根本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