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金中学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若干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关于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的规定,充分发挥会员代表联系会员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团结、依靠会员群众把工会组织建设好,特作如下暂行规定:一、会员代表第一条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二条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会员超过万人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会员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个别特大型企业单位,会员代表需超过500人的,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批准;以产业工会领导为主的单位,报相应的全国产业工会批准
会员在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须经上级工会批准,代表人数比例不得少于会员的30%
第三条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企业单位中的工人会员代表,学校、科研单位中教职员工和科研人员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
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四条会员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业
会员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分厂、车间、科室、下同)工会组织,按照基层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第1页共6页提出名单,报基层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工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
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可由以所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