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现场管理意见1、各个施工单位要合理组织开工项目,每个施工队要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不能一个施工队同时开工几个工程项目,防止到处“开花”,不按期竣工,造成工期拖延
2、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指定现场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督员
要在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注明
确定的现场各类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变更的,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管理单位
3、在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的同时,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按规定给予处罚
4、由矿上向多种经营厂点承包的各项工程,不得随意向社会转包
5、每项工程开工前及恢复施工前,必须将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名单报甲方管理部门
恢复施工前要按规定提出恢复施工报告
6、要严格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对不按设计要求,擅自改变施工工艺、改变施工材料品种、偷工减料的,属于不合格工程,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负
7、要严格工程管理程序,一切设计变更必须有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必须有完整的审查、签批手续,否则无效
8、各项工程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工(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否则按合同规定每拖延一天按5‰扣罚,从工程决算中扣除
9、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交甲方现场施工员认可并签字后报甲方管理部门,否则不予验收,因验收不及时而造成工期拖延,造成工程结算不及时,由施工单位自负
10、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及时上报审批,要附完整的决算审查资料,否则视为决算没有上报
11、工程决算中必须扣除质量罚款、工期罚款,扣除在第1页共2页矿上领取的材料费
工程结算时必须扣除水电费、保修费等费用
12、对于较大的工程项目(指工程造价预计大于3万元)可以办理工程预付款,但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预算,报甲方审查同意后作为预付款依据
一般工程预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