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宅基地使用权终止相关法律制度。文章综合运用了文献资料法、实证研究法、对比研究法等研究方法系统研究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理论和宅基地使用权相关法律制度,并对构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出了合理建议。另外,文章还研究了相关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问题,并提出了协调解决法律制度冲突的方法。出绪论和结论外,文章共分为5章。第1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基础理论研究。第1章首先研究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文章认为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背景下无偿取得且长期享有的,利用集体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该权利的流转受到严格限制,与权利人的房屋所有权密不可分,具有明显的社会保障功能。随后,文章研究了宅基地使用权终止的概念和情形。文章认为,宅基地使用权终止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因一定事由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事实和状态。本文所指的宅基地使用权终止既包括权利人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导致原权利人宅基地使用权终止的情形,也包括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导致权利终止的情形。具体而言,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终止的主要有国家征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收回三种情形。相应地,文章认为与宅基使用权终止相关的法律制度包括:宅基地征收制度、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和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第2章为我国宅基地征收制度的现状和完善。在这一章,文章首先研究了我国现行宅基地征收制度的立法现状,对《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以及行政行政法规对宅基地征收的规定进行了梳理,并初步总结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权利人权益保障的不足之处。为了深入研究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终止的现状,笔者通过实地走访、访谈、收集资料等方法对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B、C、D片区)、北京新机场住宅房屋拆迁项目、北京市丰台区看丹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了项目的拆迁政策,详细了解了项目的运行情况。随后,文章提出了我国现行宅基地征收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文章指出,我国现行宅基地征收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中文题目)宅基地使用权终止相关法律制度研究(英文题目)Thestudyonlegalsystemabouttheterminationofresidentiallanduserights有:补偿不合理,部分地区不向宅基地使用权人支付宅基地使用权补偿费;补偿标准低,宅基地使用权人无法获取土地增值收益;补偿方式单一,对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社会保障不充分;信息公开力度不足,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决策权和知情权未得到充分保障;补偿政策随意性大,宅基地使用权人获得的征收补偿利益不均等;拆迁人追求拆迁速度,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人之间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违法拆迁现象频发,政府拆迁权力缺乏监管和规制。文章认为,存在上述不足之处的成因包括:立法缺位,宅基地使用权终止程序缺乏法律规制;有法不依,对违法拆迁现象的监管不到位;认识不足,未真正重视对宅基地使用权人权益的维护;“土地财政”,地方政府与宅基地使用权人利益冲突凸显;政府主导,宅基地使用权人参与度低;权属不明,宅基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难以确定。最后,文章结合新发布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对完善我国宅基地征收制度提出了合理建议,具体建议包括:权利人权益保障作为宅基地征收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明确征地范围,规范地方政府征收权力的行使;提高补偿标准,明确规定支付宅基地使用权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建立纠纷解决机制,避免宅基地使用权人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保障知情权,明确规定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信息公开的范围。第3章为“三权分置”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法律构建。在这一章,文章首先简要介绍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提出的背景。随后,文章分析对浙江省义乌市和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的宅基地流转制度进行了研究。最后,文章研究了“三权分置”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法律构建,具体提出赋予宅基地所有权人收益权;明确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内涵和法律性质;构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等建议。需要说明的是,文章在这一部分对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内涵和法律性质进行了研究,这是本文的一大特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