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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如何正确维权应届毕业生如何正确维权案例1“廉价劳动力”的尴尬林玲是一名做客服的实习生
每天似乎有干不完的活,甚至感觉比正式员工干得还要多
实习生几乎天天都要加班,但是却不像正式员工那样可以领到加班费,每个月的实习津贴也少得可怜,并且公司还会将实习学生的一部分收入直接支付给学校,学校的说法是作为实习生的管理费
林玲和同学们觉得很委屈,实习生天天加班,就不受法律保护吗
就可以不给加班费吗
学校收取一部分实习津贴的理由合法吗
而他们又该如何维权呢
【维权提示】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目前在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这里对不适用劳动法的主体做了列举,未将实习生包含在内,因此实习生可以与实习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另外一种意见认为,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
理由是实习生的身份是在校学生而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且《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也规定: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目前司法实践中主流意见基本上倾向于第二种意见,即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另外,教育部、财政部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对实习生的权利义务也做了一些规定,如“不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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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
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本案中实习单位安排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