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2008年以来,高新区(滨江)在庙后王、长一和岩大房等3个单位进行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试点,2009年又推进了襄七房、傅家峙和联庄等6个单位的改革
为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全面推进股份制改革,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与探索思考
一、改革的初步成效(一)明晰了集体资产的产权关系
农村集体经济形成年代久远,界限模糊、家底不清的现象比较突出
在未改革前,集体资产好象是玻璃罩中的“蛋糕”,农民看得见、摸不着,而且对集体资产的拥有份额也是一个模糊概念
实施改革后,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通过资产量化,股权到人(户),明确了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改变了集体资产说起来“人人有份”、实际上“人人无份”的状态,真正做到“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农民开始享有一定的分红收益
集体经济的管理、运行、发展与农民的利益直接挂钩,使广大农民从改革中真正得到了实惠
(二)优化了集体资产的管理体系
通过改革,初步理顺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党组织、村(社区)委会的关系
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形成了“三会”(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机制
凡重大决策都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从而削弱了原来村干部对集体资产的控制权,改变了原来由少数村(社区)干部掌控和支配集体资产、监督缺位的状况,使广大群众成为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三)促进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实施股份制改革后,为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条件和可能
董事会面临着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股份分红的压力,必须在投资决策、经营管理等方面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从而有利于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
原有集体资产量化后,产权较为清晰,从体制上保证了农民个人财产所有权、收益权和部分处置权,给农民吃了定心丸,对激发村级经济的发展活力、集体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创造了体制上的条件
同时,农民可以直接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