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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民工“过劳死”如何维权职场民工“过劳死”如何维权“过劳死”一词缘自日本,最早出现于日本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经济繁荣时期,它不是临床医学病名,而是一个社会医学词汇,指的是劳动者由于工作、生活规律遭到破坏,疲劳过度、压力过大,突然引发身体潜在的疾病急性恶化,救治不及时而危及生命
在我国,“过劳死”现象而今时有发生,甚至已呈大幅上升之势,从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案例一:2013年12月,一家公司的农民工李星在野外寒冷的天气中连续工作了三天,患感冒后仍然坚守岗位,加上营养没跟上,结果诱发心肌炎,导致心脏扩大、心率加快、心肌纤维产生瘢痕和挛缩而死亡
“心肌炎、心脏病也是过劳死的常见诱因
”专家如是说
案例二:2013年12月29日,一公司农民工王晗突然死亡
经法医检验,系死于先天性异常脑血管出血
异常的血管可以终生不出事,患者平时也没有任何不适,但一旦身心过度疲劳时随着血压升高,异常血管会突然爆裂
王晗正是由于连续五天工作14小时以上,导致血管爆裂使整个大脑表面出血,大脑内压力过高而被压死
案例三:2014年1月22日上午,正在工作的一公司农民工赖琳突然死亡
经查,其死因是由于公司人员的
竞争压力很大,而赖琳平时过分追求完美,很难接受完美理想与残酷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导致过度自我施压,产生了严重精神心理障碍,加之当时公司要其在三天之内完成本应五天才能完成的工作,导致心急猝死
以上三个是从“过劳死”的成因上,表现出来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
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而身不由己(在“过劳死”案件中,这种情况占绝大多数),恰恰又遭遇了“过劳死”时,该怎样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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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确有证据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