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用电和商业用电工作意见一、在*区、*区、*区实施居民生活用电和商业用电“户表工程”,“户表工程”按改造和安装分别实施
对20*年12月20日前未实行“户表工程”的居民住宅和商业用房,实施“户表工程”改造
对20*年12月20日以后新建居民住宅和商业用房用电实施“户表工程”安装
“户表工程”改造和安装均按“一户一表、电表出户、集中设置”的要求和每户用电8kw的标准实施
二、“户表工程”改造,按自愿的原则,由用户向当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供电部门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实施
改造收费标准(含材料费)为:居民住宅生活用电普通电子表计,公用变压器每户1100元,专用变压器每户1680元
如申请安装分时计量表,则按上述标准每户加收80元,商业用电不分公用变压器和专用变压器每户1800元
改造费用由申请改造人承担
“户表工程”改造收费标准对应的改造项目,由市物价局会同市经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公布
三、对低保户住宅用电申请“户表工程”改造实行优惠
XX县区(*区、*区、*区)低保户凭有效低保户证提出申请,其改造收费不分公用变压器和专用变压器均按每户650元执行
四、对居民住宅“户表工程”改造给予政策支持
居民在“户表工程”改造时,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进行补贴
凡已缴纳了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且由房管部门代管的,按每户200元的标准向房管部门申请使用;由业主大会管理的由业主大会自行确定使用标准
单位、企业职工申请“户表工程”改造可由所在单位、企业进行补贴
五、实行“户表工程”用电改造后的居民住宅生活用电和商业用电,由供电部门对户表(含户表)前的电力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维护管理所产生的维修费、材料费由供电部门承担
六、至20*年12月20日止尚未竣工的在建房,在进行用电安装时,应按要求实行“户表工程”安装;20*年12月20日前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居民住宅、商业用房,未实行“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