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加快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的工作部署(以下简称“充电基础设施”),切实加快江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推广普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2〕1510号)等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工作思路——坚持市场需求导向
根据电动汽车发展不同阶段充电需求和应用特点,结合专用、公用、自用等不同领域的充电需求,分类有序推进
提前谋划,科学布局,遵循“市场主导、快慢互济’的原则,分区域、分类别规划布局,有序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公交站场、出租车站场、大型商城、超市、文体场馆、工业园区、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充电设施建设
——坚持适度超前导向
按照“车桩联动、桩站先行”模式,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等统筹协调,推动充电设施适度超前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坚持聚焦问题导向
针对当前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依据难、用地难、配电难、进小区难等难点问题,抓关键节点,探索有效措施破解难题
——坚持区域差别导向
立足全市各县(市、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差异,东部三区一市作为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区,台山、开平、恩平三市作为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区
(二)重点目标科学布局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