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林承包管理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探索建立“国家有投入、科技作支撑、农民有收益”生态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原则,稳定和完善个人承包经营未治理沙区及治沙生态林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晰林地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配套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沙漠治理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及范围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沙区及治沙生态林承包治理经营任务
通过治理经营、发展林下特禽养殖、种植中药材等方式,利用2年时间
拓展新的增收致富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沙漠治理和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二)承包范围
县境内权属清楚、国家所有的未治理沙区及治沙生态林区
未治理沙区是指全县防沙治沙规划中要求治理的沙地、关井压田区
治沙生态林区是指通过多年治理后形成的以梭梭为主的灌木林地
三、承包办法一)承包主体
采取个人、联户、企业承包经营的方式,坚持“谁经营、谁投入、谁管护、谁受益”原则
面向社会发包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邻近乡镇、村社的群众
二)承包期限
治沙生态林区承包治理经营期限为3050年
未治理沙区承包治理经营期限为70年
三)承包程序
第1页共5页发布承包公告
由林业部门依据规划方案
个人需提交身份证明)并提交治理经营方案(包括治理经营方式、进度、措施、目标等内容)经林业主管部门公示确认后,承包者提出申请(法人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和法人身份证明
按规定审批,并签订承包合同
由林业部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治理经营方案进行综合评价,若单宗承包地申请人数较多时
择优确定承包人
四)承包形式
治沙生态林区
探索治理与发展的途径,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和治理保护区
西线一带属重点保护区
稳步推进;东线、北线及绿洲内部沙地沙丘属治理保护区,鼓励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