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班车司机安全驾驶奖惩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班车司机的安全驾驶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客出行的安全和舒适,制定本奖惩办法。第二章奖励第一条班车司机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安全驾驶、积极主动遵守交通规则,未出现违章行为或责任事故的,可根据表现情况给予以下奖励:(一)表彰奖:由公司颁发荣誉证书,公开表彰,奖励其一定数额的奖金。(二)工龄奖:对于连续三年以上没有违章行为或责任事故的司机,可颁发一定数额的奖金,并享受相应的工龄补贴。(三)荣誉称号:公司根据司机的安全驾驶记录和工作表现,评选出“安全驾驶之星”、“先进司机”等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和奖品。(四)其他奖励: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他适当奖励,以激励司机更加安全驾驶。第三章惩罚第四条班车司机在工作中出现交通违章行为或责任事故的,应根据违章性质和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一)警告处分:对于初次违章行为或责任事故,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第2页共3页(二)罚款:对于违反交通规则且不构成交通肇事的违章行为,可以根据违章程度,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同时进行相应的教育处罚。(三)停职处分:对于严重违章行为或责任事故,可以给予停职处分,暂时停止其驾驶工作,并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四)降职或辞退:对于重大违章行为或严重责任事故,可以给予降职或辞退处分,终止其驾驶工作,并依法追究责任。第五条对于多次违章行为或责任事故的司机,应给予累积处罚,即多次出现违章行为或责任事故,处罚力度逐渐加大,严重者依法处理。第四章评定标准第六条班车司机的评定标准应基于以下方面考核:(一)安全驾驶:包括遵守交通规则、遵守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行车意识等。(二)违章情况:包括违反交通规则的次数、性质、违章程度等。(三)事故责任:包括责任事故的次数、性质、事故责任等。(四)客户评价:包括乘客对司机的评价、投诉情况等。第七条每年对班车司机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评定内容包括安全驾驶、违章情况、事故责任和客户评价等方面。第3页共3页第八条对于评定为优秀的司机,可以根据业绩和岗位需求,提拔或调整其职务,给予相应的奖励。第九条对于评定为一般或不合格的司机,应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辅导,提出纠正意见和改进措施。第五章其他第十条班车公司可以参考公交车司机奖惩办法和道路运输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具体、明确的奖惩办法。第十一条本奖惩办法适用于班车公司所有驾驶员,所有驾驶员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乘客的出行安全。第十二条本奖惩办法由班车公司进行解释和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应及时通知到各级驾驶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奖惩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