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gdp(即国内生产总值)作为国民经济核算的综合指标,能够较全面的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和产业构成情况;反映社会生产与使用,投资与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体现经济发展的最终成果。因此科学、准确、及时的搞好gdp核算,对促进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gdp的核算体系存在诸多缺陷。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从完善专业统计制度入手,进一步健全gdp的核算体系。笔者认为当前gdp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gdp核算与专业统计制度不衔接1)与工业统计制度不衔接。按照工业制度规定:工业统计的范围仅为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规模以下的非国有工业和个体私营工业增加值要利用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增加值率进行推算。这样推算的工业增加值可能会产生比较大的偏差。由于各县(市)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增加值率更低,因而推算的工业增加值的误差更大。2)与建筑业统计资料的核算范围不衔接。gdp核算制度规定:建筑业资料的来源取自建筑业统计年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报、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在实际核算过程中,建筑统计年报范围小,很难作为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的的推算依据。3)与农林牧渔服务业资料不衔接。农林牧渔服务业可利用的资料是“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中的劳动者报酬,鉴于大部分乡、村、个体农林牧渔服务业缺乏必要的资料来源,势必出现较大误差。4)与交通运输业的统计制度不衔接。交通运输业的资料缺口较大,因为该行业的大部分为个体交通运输业,搜集资料比较困难。因交通部门不统计社会客货运输周转量,更没有统一的综合运输单价。运营收入的计算比较困难,不能反映实际运营情况。5)与房地产业统计范围不衔接。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核算缺乏相应的资料来源,“商品房经营情况年报”仅统计建工系统内的经营情况,不包括一些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自行开发经营的商品房6)与非营利性服务单位的统计范围不衔接。对于非营利性服务单位增加值的核算,可以参考利用的资料为劳动统计年报中的“劳动者报酬和劳动部门的职工福利保险构成”。对于不计入工资福利费用构成的个人收入部分缺乏必要的推算依据。固定资产折旧也较难计算。2gdp核算与企业核算制度不适应gdp核算要搜集全社会各个行业的资料,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在核算过程中搜集资料的难度越来越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承包经营的企业资料搜集困难。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的转、租、卖已全面铺开。企业经营搞活了,但承包者不愿意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上报的统计报表只能靠承包时的租赁费用推算,报表数字质量很难保证。2)个体私营企业、服务业资料搜集困难。目前城镇私企和个体劳动者已占零售贸易餐饮业的绝大比重。这部分资料搜集相当困难,仅靠工商部门提供的数字不能满足核算的需要。3核算范围不完整按支出法计算的gdp,需要计算总投资和总消费指标,按照制度规定的资料搜集方法进行操作,缺口较大。如城镇居民消费指标,对于不搞城镇住户调查的县(市)就缺乏必要的核算资料。许多理论上认可的数据,在实践中难以统计。其中不少的部分缺乏现有的统计资料,估算和预计的情况偏多。为健全gdp核算体系笔者试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一是改进现行专业统计制度为gdp核算提供依据。围绕gdp核算,从减轻基层统计负担入手,对现行专业统计制度进行改革,形成一套完整的适合基层统计部门操作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1)完善工业统计制度。在工业定期统计报表中增设单位从业人员、职工工资、增加值及构成项目指标,这样就可以为季度gdp核算提供必要的数据。2)完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在固定资产定期统计报表中增设有关增加值项目指标:如劳动报酬、上缴税金、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折旧、工程利润、末期原材料结存价值等指标。然后推算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3)完善贸易业统计制度。大中型批发零售贸易业定期统计报表设置销售毛利、销售税金、应缴增值税、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折旧、营业利润、从业人员、职工工资等指标用以推算批发零售贸易业的总产出和增加值。4)完善劳动统计报表制...